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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信任之手机短信广告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12-16

消费者最信任的九类广告:据neilsen于2012年2月发布的数据,九种消费者最信任广告形式排名依次为1、品牌网站;2、电视广告;3、电视节目产品植入广告;4、搜索引擎结果中的广告;5、网络视频广告;6、社交网络广告;7网络横幅广告;8、移动设备显示广告;9、手机上的短信群发广告。

    手机短信群发<即短信广告,顾名思义就是将广告内容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发送出去,包括文字短信和彩信。是基于中国联通,电信直接提供的短信接口实现与客户指定号码进行短信批量发送和自定义发送的目的。

    一般认为,手机短信广告是通过运营商网络发布和传输,在手机终端以短信形式呈现的商品或服务促销信息。它主要由广告主以付费的方式,通过短信代理商,依托运营商的无线网络传播和发布。

  相较于传统广告,手机短信广告具有鲜明特点。一是成本低。目前市场上短信广告平均服务价格为3分至7分钱一条。低廉的价格,吸引了许多资金不足的商家。二是隐蔽性强。短信广告具有较强的私密性,手机用户接到短信广告常常自行删除,相关执法部门很难发现。三是强制传播。手机用户只能通过关闭短信息功能来拒绝短信广告。

  目前手机短信广告的广告主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不法广告主。他们利用运营商难以核查短信内容的漏洞,通过群发器、特定软件向手机用户发送数以万计的短信广告。

  第二类是与网络运营商合作的服务提供商。他们为了让手机用户购买各类付费服务,常发送关于更换铃声、天气预报等服务的短信广告。

  第三类是商家。他们经常发布宣传商品和服务的短信广告,其中一些涉嫌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