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吴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联系了吴女士手机短信中提供的咨询热线,发现该短信来源于昆阳的一个电信代理点。该代理点的经理告诉记者,这些短信是从12月6日12点开始发送的,因为是一批一批发送,所以发到有些人的手机里就是早上5点多了。
记者了解到,这类未经接受者同意发布的具有广告性质的信息就是所谓的垃圾短信。垃圾短信未经接受者同意就予以发送,则是侵害了接受者的生活安宁权。那么,对于代办点这种在别人休息时间随意发布垃圾短信的行为,电信公司作何解释呢?对此,记者采访了中国电信平阳分公司的市场部杨主任。他告诉记者,电信公司规定每位工作人员每人每天对客户发送的短信不能超过200条,而代理商一般只有代理业务的权利。该代理商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电信的相关规定,属于擅自行为,他会追究相关责任的。同时,他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电信代理商的管理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