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基亚公司曾赞助进行了一项有关移动广告推广活动的市场调查,共访问了包括巴西、丹麦、德国、意大利、日本、韩国、新加坡、西班牙、瑞士、英国和美国在内的11个国家,超过3300名移动电话用户。调查发现,86%的被访者表示如果能够获得折扣,他们愿意在移动电话上接收广告信息;由16岁到45岁年龄段人群组成的移动电话核心消费群体愿意接受促销短信息形式的移动电话广告,有33%的被访者说他们非常欢迎这些提供折扣的移动电话广告活动。 这次调查揭示了促使消费者接受短信广告的四大关键要素:
(1)选择性———消费者必须有权决定是否接受广告信息;
(2)控制性———消费者必须能够轻易地跳过他们不感兴趣的促销信息;
(3)个性化———消费者必须能够设定其接受的促销信息的种类;
(4)较实惠———消费者必须能够得到比如打折等形式的实惠。
这项调查还表明,手机短信促销的回应率高于电话促销和电子邮件促销的回应率。,短信广告就其信息免费推送的特点以及能够为消费者带来实惠来讲,应该是会普遍受到消费者的极大欢迎的。
在整个短信广告业务中,我们知道真正掌握客户关系的,不会是厂家,不会是内容提供商,也不会是电信商,而是消费者自己。关系管理模式已不是盛行的CRM(CustomerRelationshipManagement),而是CMR(CustomerManageRe lationship)。主动权已经转变,主动权掌握在消费者手中。
解决短信广告瓶颈途径在于增值信息服务,即从传统的“推(PUSH)”式广告传播模式转变为“拉(PULL)”模式,让消费者自己来决定信息接受的方式。无线营销的核心在于客户资料库的运用,客户资料可以在得到他们的许可的同时获得。
为客户提供增值的信息服务也许是现阶段获取客户的许可的答案之一。通过向客户提供增值的信息服务,吸引客户主动的订阅(即“拉”模式),是获得其许可和得到个人资料的一般途径。如果客户提供了个人资料,得到的主要就是生活的极大便利和无穷乐趣,而非纯粹商品信息的干扰,则客户是会许可接受广告信息服务的。
获得消费者许可,传播模式必须由“推”变为“拉”。而提供增值信息服务是解决之道。可以设想,在短信广告中,软性广告将大行其道。软性广告的作用原理是将广告信息融入增值信息内容之中,如幽默娱乐等等,而这些又常常是手机用户喜闻乐见的沟通内容。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接收者的排斥心理.又可以扩大人际传播的几率。
展望未来的短信市场,短信市场虽然会暂时没有规范,但随着新技术运用和广大移动用户的逐渐接受,以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短信广告得到有效的监管,相信短信广告会得到广泛传播。短信广告作为一新兴广告媒体必将在未来大有作为。